石油產品試樣的分類
按石油產品性狀的不同,可將石油產品試樣分為如下四類。
1.液體石油產品試樣
如煤油、汽油、柴油、原油等。
2.膏狀石油產品試樣
如潤滑脂、凡士林等。
3.固體石油產品試樣
(1)可熔性石油產品如蠟、瀝青等。
(2)不熔性石油產品如石油焦、硫黃塊等。
(3)粉末狀石油產品如焦粉、硫黃粉等。
4.氣體石油產品試樣
如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
液體
石油產品試樣的分類
石油產品分析中zui常見的是液體油品,GB/T4756-1998《石油液體手工取樣法》按取樣位置和方法將石油產品試樣分類如下。
1.點樣
點樣是指從油罐內規定位置或在泵送操作期間按規定時間從管線中采取的試樣。點樣僅代表石油產品局部或某段時間的性質。按取樣位置可將點樣劃分如下:
?。?)撇取樣(表面樣):從油罐內頂液面處采取的試樣。
(2)頂部樣:在油品頂液面下150mm處采取的試樣。
?。?)上部樣:在油品頂液面下深度1/6處采取的試樣
(4)中部樣:在油品頂液面下深度1/2處采取的試樣。
?。?)下部樣:在油品頂液面下深度5/6處采取的試樣。
?。?)底部樣:從油罐或容器底表面(底板)上,或者從管線zui低點處油品中采取的試樣。
?。?)出口液面樣:從油罐內抽出油品的zui低液面處取得的試樣。
此外,屬干點樣的還有排放樣(從油罐排放活栓或排放閥門采取的試樣)、罐側樣(從罐側取樣管線采取的點樣。
2.代表性試樣
代表性試樣是指試樣的物理、化學特性與取樣總體的平均特性相同的試樣。通常用按規定從同一容器各部位或幾個容器中所采取的混合試樣來代表該批石油產品的質量,測定油品的平均性質,油品試樣一般指代表性試樣。
?。?)組合樣按規定比例合并若干個點樣,用以代表整個油品性質的試樣,常見組合樣是由按下述任何一種情況合并試樣而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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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等比例合并上部樣、中部樣和出口液面樣。
③對于非均勻油品,應在多于3個液面上采取一系列點樣,按其所代表油品數量比例摻合而成;從幾個油碟或油船的幾個油艙中采取單個試樣,按每個試樣所代表油品數量比例摻合而成。
④在規定間隔從管線流體中采取的一系列等體積的點樣混合(時間比例樣)。
除非有特殊規定或者是經過利害關系的團體同意,才能制備用于試驗的組合樣,否則就應對單個的點樣進行試驗,然后由單個試驗結果和每個樣品所代表的數量按比例計算整體的試驗值。
?。?)全層樣:取樣器在一個方向上通過整體液面,使其充滿約3/4(zui大85%)液體時所取得的試樣。
(3)例行樣:將取樣器從油品頂部降落到底部,然后再以相同速度提升到油品的頂部,提出液面時取樣器應充滿約3/4時的試樣。